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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 明 杰 同 志 在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
发布时间:2015-01-30 16:07:41

 同志们:

    刚才,孙桓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,这是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纪委全会精神,结合唐河实际,集体研究形成的意见,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,抓好贯彻落实。下面,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,我再讲几点意见。

一、正确认识反腐新常态,保持清醒头脑

2014年,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委一系列部署和要求,有贪必肃,有腐必惩,查办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,反腐败力度明显加大;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省市委“若干意见”,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认真抓好中央、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,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;落实“转职能、转作风、转方式”要求,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,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;切实履行“两个责任”,管党治党进一步加强,党员干部形象进一步改善,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。这些成绩的取得,得益于党中央、省、市委从严治党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形成的良好政治生态,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同努力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,凝聚着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心血和汗水。在此,我代表县委对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!

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,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一些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化,群众立场不坚定,作风懈怠,为官不为问题仍然存在;一些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强、规矩意识差,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顶风违纪的问题时有发生;有的仍然不收敛、不收手,心存侥幸,顶风作案,腐败现象还没有根本好转;制度落实还不到位,责任追究“重追”当事人,“轻追”领导干部,“两个责任”的压力还没有完全传导到位;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受惯性思维影响,认为当前作风建设和反腐败虽然来势凶猛,但可能就是“一阵风”,不愿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。这些问题必须高度警觉,坚决纠正。

    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把反腐败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,持续加大反腐力度,反腐败斗争呈现出“提档增速”的新常态,这种“新常态”不是松软型,不是运动式,不是一阵风,而是一种严惩腐败的高压状态、抓早抓小的日常状态、相对稳定的持续状态、深入持久的长远状态。我们一定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新常态下的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标准,准确把握新常态、积极适应新常态,跟得上中央的要求、群众的期待、时代的步伐,彻底丢掉高压反腐“一阵风”的幻想,彻底去除“重温旧梦”的侥幸心理,坚决克服“且行且观望”的工作心态,自觉回归到党内生活的本来状态、回归到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,确保中央、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。

今年是“十二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,也是我县“项目提质增效升华年”、“幸福家园建设提升年”两大年字号活动全面推进的一年。当前,全县上下正在按照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要求,主动适应新常态,积极抢抓新机遇,全力组织开门红、开门稳,努力实现新跨越。实现这一目标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至关重要,打造一支守纪律、讲规矩、勇担当、有作为的干部队伍至关重要,各级党委(党组)和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强化政权意识,履行管党责任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、省、市委的形势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,全面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纪委全会部署,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、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、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、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,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。

    二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政治定力

    人不以规矩则废,党不以规矩则乱。形势越复杂,任务越艰巨,越要严肃纪律、严明规矩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,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政治定力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规矩意识时指出:“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,就会形成‘破窗效应’,使党的章程、原则、制度、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,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、自行其是的‘私人俱乐部’。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,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。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,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,不能听之任之、置身事外。”我县党员干部队伍整体上守纪律、讲规矩、党性强、素质高,但同时也存在个别党员干部不守纪律、不讲规矩现象,有的制度意识、敬畏之心不强,有规不守、有章不循,该请示的不请示、该汇报的不汇报,自由主义严重;有的只要局部利益、不顾整体利益,对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搞变通、打折扣,甚至说一套做一套,分散主义严重;有的不敢担当,遇到困难“脚下抹油”,遇到矛盾溜之大吉,只栽花不栽刺,好人主义严重;有的摆不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,“只看别人吃饭、不看别人干活”,只要权力、不讲责任,个人主义严重。这些问题,与市委作风建设“四句话”(团结凝聚战斗力、敬畏规矩树形象、忠诚担当事上见、落实见效真本事)要求严重不符,与我们大力倡树的“四实作风”严重不符。必须坚决予以整治!作为党员干部,必须“知天高地厚”,敬畏组织。知天高,就是要“心中有党”;知地厚,就是要“心中有民”。个人在组织面前,永远是渺小的;党员干部在纪律面前,一律是平等的。不知天高地厚,就要犯错误、“栽跟头”。要维护组织的权威,接受组织的监督,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,抵制歪风邪气,以优秀品格和良好业绩赢得组织认可。必须心中有戒,敬畏规矩。缺少了规矩意识,纪律就容易成为稻草人。我们有很多纪律,但是一些干部把纪律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,内心深处反映出来就是没有规矩意识、敬畏意识。心有所戒,才能行有所止;心中有戒,才能主动地按规矩、按规章办事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党章党纪、法律法规来规范言行,做到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用权,做到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,都不越道德底线、不触法律红线、不碰纪律高压线。必须严明党纪党规要求,敬畏纪律。党规党纪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。组织像铁,纪律如磁,有组织无纪律,就会像磁铁消磁一样,失去凝聚力,消解战斗力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,下级服从上级,个人服从组织,全党服从中央;要坚决服从组织决定,遵循组织程序,该请示的必须请示,该汇报的必须汇报。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,使接受纪律规矩约束成为一种习惯、一种素养、一种责任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,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、尽责履职的老实人、让党靠得住的放心人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,紧盯绩效评价“指挥棒”,牢记“心中有责”,努力做到事事尽责,心往一处想,劲往一处使,以强有力的纪律保障,加快唐河转型跨越。

    三、持续加压发力,抓实作风建设

    经过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刻洗礼,我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,但“四风”问题还在一些部门和个别地方不同程度存在,特别是作风不实、效能不高、为官不为等现象还比较突出。在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之下,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状态上不清醒、不警醒,心存侥幸,“习惯性”管不住自己的手脚;一些人陋习难改,“公款吃八方,不吃心发慌”,虽然不敢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,但“软抵抗、变相吃”。一些人在工作状态上消极应付,感觉政策紧了、监督严了,干脆什么也不干了,抱着“宁可不干事,也不要出事”的心态混日子,不愿担当、为官不为、尸位素餐。一些地方项目引不进来、落不了地,发展上不去;一些地方群众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,信访总量大,大局稳不住;一些单位服务意识不强,办事效率低,群众不满意,形成了“脸热心冷”的新衙门作风。这些问题目前虽然大部分还停留于思想和作风的层面,但思想滑坡可能引发腐败,作风不纠必然导致腐败,必须引起高度警觉,把反消极、提效能作为重点,持续反“四风”、转作风、树新风。一是严查“四风”防反弹。当前,纠“四风”己经到了节骨眼上,要坚持住、不发散、不松手、不降温,锲而不舍,一步一个脚印往前推。对中央巡视组、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,对我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到的问题,盯紧遗留任务,建立整改台账,抓好“整改清账行动”,挂单督查,跟踪问效,杜绝“四风”反弹。二是深化“三亮三评”转作风。要充分发动群众,依靠群众监督,让“四风”问题钻地无门、遁形无处。充分运用好我县首创的“三亮三评”工作载体,深入开展“三亮三评”活动,既要直面问题,对制约发展、破坏稳定的敢于亮剑,发现一起,处理一起,通报一起,真亮严评,亮“出汗”;又要大力倡树效能高、工作好的先进典型,亮出士气和正能量。三是查纠并重治慵懒。围绕解决不敢担当、不愿担当、不会担当的问题,把治理不作为、乱作为作为“一改双优”的主要内容,充分运用效能问责联动机制,抓典型,严处理,让“太平官”没有市场,让擅权者受到严惩。同时要坚持“两发现两发挥”,深入挖掘各行各业、各个战线的先进典型,按照“三严三实”标准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县委“四实作风”和市委“四句话”要求为价值取向、修身标杆和作风标准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、带动民风社风。

    四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,着力构建长效机制

    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,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,以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确保反腐成效。一要加强宣传教育,构筑“不想腐”的防线。坚持抓早抓小、治病救人。充分运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、革命纪念馆等平台,利用手机报、廉政剧、主题课堂等形式,加大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,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。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、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,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、早提醒、早纠正、早查处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。二要加强制度建设,构筑“不能腐”的防火墙。今年,要按照省委要求,全面落实“三个四”的要求,抓实基层基础“四项机制”(科学决策机制、矛盾调解化解机制、便民服务机制和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),完善县级“四项制度”(民主集中制制度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、反腐倡廉制度),强化“四项监督制度”(信访监督、巡视监督、作风监督、查办案件监督),扎紧制度笼子,靠制度管人管事、规范行为。三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,形成“不敢腐”的警示效应。坚持态度不变、焦点不散、力度不减,支持纪委依法办案,依法严惩腐败分子。注重加强警示教育,查处一案、教育一片,进一步发挥惩处震慑作用,扩大反腐效果。

    五、严格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硬起手腕追责

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,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。省委把今年确定为“主体责任落实年”,全县各级党委(党组)必须高度重视,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。具体讲,就是要做到“四个到位”:一是思想认识到位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,行动上更加自觉,工作中坚决落实,牢固树立“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,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,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”的理念,既要承担起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,也要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。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在管好自己、做好表率的同时,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,确保工作职权延伸到哪里,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落实到哪里。二是责任落实到位。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总体工作部署,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、有效防控廉政风险、协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工作制度,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谋划、共同推进、共同考评。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、责任考核、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,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。三是监督制约到位。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坚持抓早抓小,扎紧制度笼子,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要加强制度建设,严格执行谈心谈话、述职述廉等规定。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,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。要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,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纪国法当成不能逾越的红线,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。四是支持保障到位。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尽责,维护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。支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从政治上、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,使纪检监察机关有更多精力聚焦主业,开展监督执纪问责。

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,紧紧围绕“三转”,聚焦主业主责,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,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,切实执好纪、问好责、把好关。重点抓好“一岗双责”的检查和落实,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抓班子、带队伍的责任,确保能干事、干成事、不出事。要坚持“一案双查”、“一岗双追”,对出现问题的,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又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,既追究党委(党组)的主体责任,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,确保每个领导干部真正履职尽责,看好自己的门,管好自己的人,种好自己的“责任田”。新常态、新形势下,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带头执行党的纪律,带头弘扬新风正气,带头按规矩办事,带头加强自身建设,自觉接受监督,树立忠诚、担当、干净的良好形象。

同志们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关全局、责任重大。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,更加务实的作风,更加有力的措施,真抓实干,奋发作为,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,为建设富强、文明、美丽、和谐新唐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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